返回 第三百二十八章 归来  明克街13号 首页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『章节错误,点此报送』

第三百二十八章 归来[1/3页]

  接下来两个小时的时间里,阿尔弗雷德一直在阐述着“接地气”的含义。

  他的讲解深入浅出且很有条理,再加上他的嗓音和演讲魅力,让人下意识地就听入了迷。

  普洱摇晃了两下脑袋,道:“我感觉,就算让卡伦自己来讲,都讲得不会有收音机妖精好。”

  “汪汪。”

  普洱疑惑道:“创立理论和阐述理论分工不同?”

  “汪。”

  “好吧,你这么说也有道理,所以收音机妖精这是野心很大啊,想用这种方式来凝聚这个俱乐部。”

  “汪。”

  “我知道,我知道,根本原因还是我们家没那么多点券来收买人心。”

  阿尔弗雷德拍将手中粉笔放进了盒子里,双手交叉,向台下听众们鞠躬。

  “今天的讲会就到这里,因为大家的时间都很宝贵,所以我们按照以前的规矩,将你们的疑惑和问题以书面形式写下来,放进这个箱子里。”

  阿尔弗雷德从书桌下拿出两个箱子,

  “这个箱子里是我给你们的回信,上面有回信人的名字,你们自己来翻找一下。”

  听众们纷纷起身,上交自己的信和找寻给自己的回信。

  “收音机妖精每天这么忙的么?”普洱惊讶道。

  凯文点头,它最近经常去阿尔弗雷德卧室里一起研究那个语言体系,知道阿尔弗雷德每天到底有多忙,他的卧室,更像是一个书房里添了一张床。

  这时,一队身穿着秩序神袍的人员走了进来,为首的男子走到阿尔弗雷德面前,开口道:

  “我是秩序神教约克城大区风气办公室第三组副组长克亚尔。

  现收到举报,你涉嫌违反《秩序条例》中聚众煽动异魔,妄图对普通人社会进行颠覆和影响,现在要求你和我们回去一趟接受调查。”

  小姑娘芮默尔见状要站起身,却被坐在她身边的阿妮塔压住了肩膀。

  在场听众们纷纷向阿尔弗雷德靠拢过来,想要保护他们的先师。

  看见这一幕,克亚尔非但没有害怕,脸上反而浮现出了笑意,他巴不得事情闹大些,正好就坐实了罪名。

  这家俱乐部他暗示过两次了,居然都没有上缴孝敬点券,真的是一点规矩都不懂。

  莫说这次有人举报了,就算没人举报,他也会来的。

  各大神教对异魔的管理,其实都差不多。

  坚决打击的,是那种野生异魔,就是那种因特殊原因诞生出来的不具备社会人格的异魔,它们出现在哪里就必然会将祸乱带到哪里。

  还有一种是失控的异魔,也是被坚决清除的对象。

  除此之外,仍有很大的灰色地带,比如一些人类是被感染后变成的异魔,并且没有主动危害社会的倾向,还有一些则是因为遗传,或者是早就已经融入了社会人格的异魔。

  他们不属于被坚决打击对象,但并不具备真正的合法权利,属于见不得光的一群人。

  之前秩序神教需要一批蛊惑异魔加入实验时,直接就动手抓人了。

  毕竟,清除异魔,保护普通人安全,本就是一种政治正确。

  不过,异魔群体里有三类是能获得政治地位的,一种是类似嗜血异魔家族,本身就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势力,成了规模;

  一种是为神教工作的异魔。

  还有一种相当于以前的阿尔弗雷德,在罗佳市那个小城市,他拥有和普通审判官对抗的实力,嗯,前提是那个审判官不姓茵默莱斯。

  阿尔弗雷德从口袋里拿出一张身份证明,这上面并未标注他是异魔的身份,毕竟阿尔弗雷德现在身上没有丁点异魔气息,探查也探查不出,就没必要往自己身上再贴一个异魔标签。

  他拿出的是在帕瓦罗丧仪社工作的身份证明,属于审判所的编外人员,由帕瓦罗审判所颁布盖章,嗯,事实上就是他本人制作的。

  帕瓦罗丧仪社的日常运转、公文往来,都是由阿尔弗雷德在负责,卡伦很少去留意这些事,而帕瓦罗审判官没什么朋友人缘也很差,顶头上司维科莱因为以前抢功的事情也在刻意冷却他的存在感,所以在不影响基本工作流程运转的前提下,帕瓦罗审判官可以一直漂泊在外“接任务”。

  克亚尔接过身份证明,看了一下,冷笑道:“审判所的编外人员,呵呵,现在连做一个打掩护的身份都这么敷衍的么?”

  他身后的一众手下也都笑了。

  …

  “伱队长来你的家,你不做顿饭好好招待也就算了,刚来就把我拉出来处理事情?”

  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尼奥没好气地说道,他已经带队从桑浦市完成任务回来了,刚到卡伦家里,就正好碰见卡伦要出门。

  “我让我的仆人阿尔弗雷德在外面组织了一个俱乐部,方便以后搜集一些约克城的消息,他昨晚和我说今天的聚会被举报了,今天开讲会要出问题,算算时间差不多了,我正好要出门去处理一下,队长你来得真巧。”ωáP.ā⑥ΚsW.cóm

  “被举报了?”尼奥笑了笑,“我猜猜,是不是自己举报的自己?”

  卡伦点了点头。

  举报阿尔弗雷德俱乐部的,正巧是阿尔弗雷德本人。

  尼奥打了个呵欠,道:“这么做是对的

第三百二十八章 归来[1/3页]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